陕西省洛南县紧盯就业扶贫任务,围绕农村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严格政策要求和补贴发放,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益岗位开发安置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农村劳动力3012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611人,今年以来落实兑付补贴762万元。
一是岗位数量从严。针对全县公益性岗位数量大、种类多、就业资金压力大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使用规模。所有公益性岗位开发均由局务会研究决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随意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是安置对象从严。凡申请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必须优先从大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残疾人、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中招聘安置。
三是人员进出从严。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双重管理机制,制定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和考核管理办法,主要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工作质量及工作态度等。考核采取用人单位逐月考核,人社部门定期不定期检查或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对存在空岗、挂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冒名顶替、骗取补贴资金、不服从管理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取消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优惠政策。
四是补贴审核从严。切实规范和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凡发现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过程中存在年龄超过规定限制、身份不符合安置条件、工作时间超过3年、同一人员重复申请、冒名顶替人岗不符、个人基本信息错误等情形的,县人社部门不予岗位补贴并责成严肃处理,确保资金发放人岗相符。